今天,我们跟随田书记学习了新的劳动合同法,对这个法规有了全面的了解。下面从两个方面谈谈自己的体会。
一、劳动合同法扩大了适用范围
劳动法自1995年1月1日起实施后,一些新的用工主体,用工形式不断出现;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合作或合伙律师事务所等新单位类型出现;一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编制外招用劳动者;鉴于这些新情况,劳动合同法扩大了劳动法的适用范围:规定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体法。比如,我局聘用的门卫何师傅,打字员小李等这些编制外的劳动者,就要与他们签定合同,这个合同就是他们维权的依据。
二、劳动合同新增了休息、休假等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是劳动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否规范,一些重要内容是否进行了约定,对于维护双方尤其是劳动者合法权益,具有时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学习掌握了劳动法给予我们的这些保障,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会有作用的。现在我们的工作好象还用不着这些,因为有单位领导在为我们操心.但如果有一天,当我们去哪再就业的时候,我们就可以用这些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当然,我们学习的目的不仅仅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更主要的是提高自己的素质,为了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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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八届中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守纪律讲规矩”不仅体现了一种品德和修养,而且表现了一种政治上的清醒与成熟。组织部门是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组工干部更应该以身作则,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走在前列,做出表率。
要在服务大局上“守纪律讲规矩”。服务工作大局是组织工作的生命。要坚持服从服务于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主动把组织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去把握、去谋划、去执行、去落实,在守纪律讲规矩中把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要时时处处维护大局、发展大局,善于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通过建班子、强组织、聚人才,解决难题、化解矛盾、促进发展,努力实现组织工作和大局的高度对接和深度融合。
要在为民服务上“守纪律讲规矩”。组织部门是与人民群众联系最密切的部门之一,也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为组工干部,只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才能牢记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问政于民,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坚持问需于民,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坚持问计于民,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俯下身子,放下架子,与党员群众面对面,心贴心,用自己的眼睛去观察,用自己的耳朵去倾听,用自己的心灵去体会,摸清情况,找准问题,把握难点,深入研究,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解决办法,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排忧解难,不断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联系和服务群众中锤炼党性、增长才干,树立组工干部崭新形象。
要在廉洁自律上“守纪律讲规矩”。清正廉洁是保持党的纯洁性的基本要求,也是组工干部的底线。组工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世界里,面对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和诱惑。唯有严于律己,严格要求,时刻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才不会让金钱和利益困扰思想,不会让感情和面子影响工作,保守工作秘密,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不惹是非、不出风头,慎言、慎行、慎独、慎微,管好自己的口、手和脚,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听的不听、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去的地方不去,力戒贪、懒、淫、奢,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范工作圈,管住活动圈,守住防线,把住底线,戴好“紧箍咒”,涂上“防腐剂”,高度警惕第一次,慎重对待第一次,果断拒绝第一次,不碰“高压线”,不闯“红线”,不越“雷区”,两袖清风,一身正气,坦坦荡荡做人、干干净净干事。
范文二
王岐山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实现打铁还需自身硬,依然任重道远。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忠诚卫士,要忠于职守、秉公执纪。但是,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我们的队伍同样存在。王岐山的话一语中的,指出了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道明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必要性和任务的艰巨性。
纪检监察干部也是平凡人,不是佛祖圣人,不是生活在真空里,也是有七情六欲,也是要穿衣吃饭。但是,纪检监察干部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有着艰巨的执纪监督重任,忠于党、忠于职守、忠于人民、秉公执纪是他们的天职,对他们的纪律要求、作风要求和党性修养必然会比其他党员干部的更高更严格。然而,在现实中,正如王岐山所指出的那样,有的领导干部因年届退休,被安排在纪检岗位,只想着平稳着陆;有的干部不敢担当,遇到问题绕着走,不想干、不作为;有的干部能力不足、作风漂浮虚躁,不去打听“张家长、李家短”,监督缺失;有的派驻干部认为,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一座楼里办公、一个锅里吃饭,磨不开面子,对监督畏首畏尾;有的人办案不行,“抹案子”却很有办法。更为严重的是,有的人在问题线索清理、处置和查办案件过程中,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擅做取舍、选择性办案,甚至胆大妄为,跑风漏气,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这些人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以案谋私,必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己正,方可正人。所有的这些问题,都是执纪者所不许有的,都是要严肃查处,以正自身,硬自身的。
作为执纪者,要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担当者。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权责并驾,担当先行。纪检监察干部既要自身正、过得硬,又要无须扬鞭自奋蹄,做一名忠于党、作风硬、业务精、为人民、负责任、敢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纪律检查机关要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严、细、深、实。对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干部,要坚决采取组织措施,该撤换的撤换、该调整岗位的调整岗位;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干部坚决问责;对履职尽责、执行尽力、敢抓敢管、勇于担当的干部要重用提拔,大加褒奖。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执纪者的应尽职责,才能真正维护法纪的尊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作为执纪者,要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者。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纪律的执行者、捍卫者,要心存敬畏和戒惧,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必须维护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忠诚,言行一致;必须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带头守纪律讲规矩,严格约束自己,筑牢信念防线、思想防线和法纪防线。纪检监察机关要乐于接受监督,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的作用,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自觉接受党内和群众监督,让阳光无遮挡地照进来,坚决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全党信任、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作为执纪者,要做守纪律讲规矩的维护者。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党的生命力之一,党的建设必须要有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更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首要任务。要聚焦主业,强化监督,紧盯重点领域、重要部位、关键环节,加强执行政治纪律的监督检查,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要强化“两个责任”的监督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要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对执行政治纪律过程中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要横下一心,严肃查处,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结党营私、拉帮结派,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甚至在执行重大决策部署上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坚决围护党的政治权威和集中统一。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的号角正猛烈吹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重道远,无上光荣,党和人民对纪检监察机关寄予非常大的希望和重托。纪检监察机关只有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敢于与腐败分子作斗争,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才无愧于这个称号,无愧于这个时代!
养生离不开养气,正所谓正气充盈,病邪不能存在。孟子“有气,体之充也”,“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之说,《内经》有“正气内存,邪不可干,邪之所凑,其气必虚”之理论,这都是说明养生必须在“气”字上下功夫。
纪检监察干部处在惩治腐败,严肃党的纪律第一线,在维护经济秩序、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承担着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其工作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社会稳定和长远发展。如果我们把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比作为“养生”,那么如何提高能力素质就成为了“养气”的关键。在纷繁复杂的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要想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就必须具备“五气”,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上不愧党,下不愧民,不辱使命。
多读书养才气。才气,是构成人格魅力的重要因素。学识渊博者受人尊敬、使人信服,而才疏学浅者往往难以服众。纪检监察干部接融的工作范围广,涉及问题复杂,要想使工作更好地开展,就必须要讲求学习。首先是要潜下心来学。由于知识的积累和深入地思考只有通过“深阅读”才能做到,所以纪检监察干部要注重在日常生活中去除浮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心无旁骛地投入到学习中去。其次要挤出时间来学。读书没有高度的自觉性,没有持之以恒的精神,没有吃苦耐劳的作风,是难以学有所成的。因此,纪检监察干部无论工作任务有多重,时间有多紧,必须及时加强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坚持学用结合,做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
慎言行养清气。廉洁自律是党员干部的基本素质,它不仅是一种修养,更是行为规范和纪律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一支重要力量,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从严要求更是题中之义。一是要加强廉洁从政。要增强党性意识,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工作纪律,管好自己的嘴,管住自己的腿,过好权力关、金钱关和情感关,塑造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二是要提高道德修养,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具有与履行职责相称的人格魅力,坚决抵制腐朽没落思想观念和不良生活方式的侵蚀,严于律已、廉洁奉公、兢兢业业、干干净净为国家和人民工作。三是要自觉接受监督。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会自我加压,面对各种诱惑,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积极主动接受来自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养成一种在监督之下工作和生活的习惯。
讲和谐养大气。大气是任何一个党员干部都应该具有的胸襟和魅力。在现实工作与生活中,我们会遇到一些不顺心的事,但如果只是片面地看问题,则很容易产生负面情绪,不仅不利于工作,更不利于社会和谐。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学会全面客观地认识和分析问题,虚怀若谷,宽容大度,始终保持健康向上的良好心态。一是要有包容之心。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由于知识结构、思维方式、性格气质等方面的不同,大家在一起分析解决问题难免会出现分岐,这时应心平气和,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切记心浮气躁。二是要勇于接受批评之心。在一定时期和特殊领域内,我们每个人的知识面不可能都能达到领先地位,需要不断地托宽和加深。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纪检监察工作内容也日趋复杂化,所以在工作中难免会出现不足和差错,这时我们应善于听取和采纳不同意见。这样做不仅有利于看到自己的不足,戒骄戒躁,博采众长,更能提高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不断进步。
讲责任养贤气。我们要扑下身子,真抓实干,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身心地干好纪检监察工作。首先,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对一切有损于党和人民利益的现象和行为决不姑息迁就,要一查到底。其次,要大胆工作,纪检监察干部在发现问题后,由于理解上的差异,往往会出现被调查人态度上不配合等情况,这时,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尊重客观事实,明确表明自己态度,同时以理服人,切记瞻前顾后,优柔寡断。再其次,要勇于创新。纪检监察干部要有敢为人先的胆识和气魄,在研究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上下功夫,为加强党的建设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以更强烈的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更扎实的工作作风、更有效的工作举措,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为纪检监察工作作出更大贡献。
淡名利养正气。“名与利”是一把双忍剑,它在给我们带来优越条件的同时,也带来了思想与精神上的考验。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无论是得意还是失意,无论是顺境还是逆境,都要以高尚情怀来做好心理调节。既要想到自己主观愿望的客观性,更要想到客观现实的可能性;既要想到自己的收获,更要想到为党为人民贡献了什么;既要想到党和组织如何为自己提供便利条件,更要想到怎样为组织排忧解难。我们要时刻怀有一颗感恩的心,只有这样才能快乐工作,安心生活,我们的人生之船才能在标识为党和人民利益的灯塔下乘风破浪,通往直前。
一、合同签订前应该注意的问题:首先,合同订立前我们需要界定一下合同的范围。其次,合同签订前应当审查合同对象:(一)合同的合法性。法律是否允许,有什么特别要求等,这是我们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因此,为了 确保合同合法有效,在订立合同之前,需要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咨询律师,确认一下签订这样的合同或者这样签订合同是否合法,也可以使我们对将来的风险有个预测。(二)合同相对人。在签订合同之前,除了需要对合同相对人是否适合作为合作对象等商业、技术方面的情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外,为了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合同相对人是否具有合法的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实际上,在订立合同之前对合同相对人的性质进行审查是对合同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延伸,有条件的话在订立合同之前最好先审查以下文件:(1)公民个人的身份证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的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2)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对方具体负责订立合同的人的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这些文件应当附在所签订的合同书后面与合同一起存档备查。 2、合同相对人的履约能力。履约能力是我们选择合作伙伴时要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但这主要是商业上的考虑,从法律方面来说,对合同相对人履行能力的考察主要有以下途径:(1)调查相对人的工商登记档案。借此可以从侧面了解相对人的规模和从业经验等。(2)调查相对人的房产登记档案、机动车登记档案等财产状况。其主要目的是了解万一合同相对人违约或出现其他情况给我方带来经济损失时是否有能力赔偿我方。(三)合同标的。在订立合同前,对于合同标的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该标的是否合法 以及该标的是否存在权利瑕疵。1、标的是否合法。2、标的是否存在权利瑕疵。所谓瑕疵通俗地说就是有缺陷,包括两种,一种是物的瑕疵,这比较好理解,也就是物的品质如形状或功能有问题,这种瑕疵比较容易被注意到。另一种是权利瑕疵,是指标的物上存在着他人的权利而致使合同内容无法实现,浅显地说,就是合同标的物上存在法律障碍而有可能导致我们的目的无法实现。权利瑕疵往往容易被人们忽略。在订立合同前要对标的物各方面的情况都考察清楚,以防范风险,同时也减少订立合同的成本。
三、企业自身的思考。1、严格管理公章,防止他人偷盖造成经济损失;2、严格管理介绍信、授权书等,切忌将盖有公章的介绍信、合同、授权委托书或单位名头纸给流失。
综上所述,我们在合同订立之前需要做大量的工作,来确保我们即将签订的合同能够得到履行,同时将我们订立合同的风险尽可能地降到最低。
二、合同签订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关于合同生效的几个问题。
签订合同都有一个谈判的过程,双方讨价还价,最后达成一致才能签订合同书。有些合同,由于双方不在同一地区,签订合同的过程是通过电话、传真 或者是E-mail等形式来进行的。这些都是被现行《合同法》所允许的。《合同法》把签订合同的过程分解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通常,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发出要约,对方讨价还价又发回反要约,双方经过几轮要约与反要约的往来,最后对合同条件达成一致,做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了。
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或报价等,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或承诺人。
要约必须包含有与他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和完整,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要约的约束, 即有订立合同的义务。
所谓承诺,就是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全部条件的意思表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又称为反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与要约和承诺有关的就是合同的形式问题。观念上,只有双方订立书面的合同 才是有效的合同,只有双方签字盖章了的合同才成立生效。但是,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我们的这种想法绝对是有误差的。《合同法》第十条改变了这种规定,它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也就是说,合同的形式不再只限于书面形式,这是与国际接轨的作法,与是经济现实相符合,目的是为了提高效率。所以,按现行《合同法》的规定,并不一定是只有签了书面的正式合同才叫做签订合同,可能我们的一些信函往来或者行为就已经使合同成立了。总的原则是,合同自承诺生效时成立,而承诺则自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因此,合同就从承诺到达要约人时成立。合同法这样规定,使合同的签订比较容易,无疑提高了经济效率,但相对而言,安全性就差了一点,日后出现纠纷或诉讼举证也很困难。所以法律允许当事人对合同形式做出约定,我们可以要求签订书面合同, 可以对合同内容做出较详细的约定,以策安全。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及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现所 载内容的形式。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往来函件的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则合同于签订确认书时成立。
明确了法律关于合同形式的规定,可以明晰我们认识上的误区,在实务中也有助于避免不必要的经营风险。比如说,我们公司要购买一批设备,通过市场调查,我们向自己满意的一家公司发出了信息,而这个信息具备了要约的全部条件,构成一个要约。那么,如果对方做出承诺,则承诺到达我们公司后合同就已经依法成立了。可是我们按原来的思维,认为书面合同还没签订,合同还没成立,我们还可以继续选择更好的交易伙伴,所以我们可能还在与其他公司联系磋商。但是,此时对方基于已成立的合同可能已经在履行了。这样的危害是,我们认为合同没有订立,找到了更好的合作者又签订了合同,这就构成了对原来那家公司的违约,就要违约赔偿甚至诉讼。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法律规定,按交易习惯或要约的明确规定,对方甚至可以不做出承诺通知,直接将设备发送到我们公司,以行为作出承诺。那样我们可能就更被动了。
那么,反过来,如果一个老客户给我们打了一个电话,明确地发出了购货的要约,我们是否就可以直接发货了呢?当然 不可以,因为虽然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说对方是发出了要约,但是从证据学的角度来说,我们没有证据证明对方向我们发出了要约,即便是能够打印对方的电话通 讯记录,也只能证明在某年某月某日的某一时间对方打了电话给我,而不能证明其在电话中发出了要约。无论我们作为买方还是卖方,我们一方面要考虑到在没有出具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也可能导致合同成立,另一方面,我们还要考虑到这种没有订立正式合同的情形是否能够
#426433
“青春须早为,岂能长少年”,
青春的短暂注定我们要及早作为,
人生,就要不忘初心、不负青春、不负自己!
2017年底,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我有幸成为一名青年纪检监察干部。新的岗位,新的要求,新的挑战。作为一名纪检监察新兵,我感到骄傲和自豪,同时也有一些迷茫:以前的一切全部归零,一切得重新开始……
初到新岗位,面对陌生而又复杂的纪检工作,我不知该从何入手,多亏领导和同事们的耐心帮助、悉心教导,让我尽快地调整心态,适应了新的工作岗位。也让我渐渐地明白了“打铁必须自身硬”的道理。纪检监察人员身为“打铁的人”,对其自身的要求要高于其他党员人员。对于我这样刚刚走上纪检监察岗位的新兵,就更应该系统学习党纪党规知识。尤其是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稳步推进的今天,我更要主动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使自己成为既懂纪、又懂法的专业型纪检监察人员。
不忘初心,自觉加强业务素质学习。
学以致用方为上道。我尽量改变自己的角色,尽快适应岗位,不仅要把学习有关党纪党规当作第一门必修课,更要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每天阅读大量的文件资料,认真系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不断向领导和同事请教,拓展工作的渠道、形式和方式方法,围绕党风政风室的中心工作任务和各时期纪检监察重点工作,全力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尽快从“门外汉”变成“内行人”。
不负自己,自觉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形象。
“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自觉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形象,不负自己。要珍惜自己的岗位,岗位是稀缺资源,每一个岗位都是“唯一”的,岗位就是“舞台”,是我们实现自我价值,演绎人生的地方,要尽职尽业。注重自己言行举止,强化生活圈的监督,注意自己生活作风、交朋结友、处理好家庭关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增强自重、自警、自励的自觉性,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绝不以身试法,触碰“红线”,自觉树立自身良好形象。
不负青春,自觉主动担当新作为。
“使命重在担当,实干铸就辉煌。”敢于担当是纪检监察人员的使命和职责。作为一名青年纪检监察人员,要不断激励自己,立足于干好纪检监察本职工作,多一点谦虚,少一点盛气;多一点自励,少一点自负;多一点担当,少一点报怨。要找准职责定位,认真履行监督执纪职责,同一切违规违纪行为与不正之风作斗争,面对原则问题决不退让,面对大是大非问题敢于亮剑,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到纪委监委工作是我人生中的又一次起航,我将始终践行“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敢于担当、踏实做事,干干净净办事、堂堂正正做人,不辱青春,不负自己。
在古装玄幻、爱情剧、偶像剧当道的电视剧市场,反腐题材并不是那么走俏。所以《人民的名义》开播的时候,我特别好奇,现在的年轻人会喜欢这类题材的剧吗?结果在网页上一搜,却是“收视率爆了,年轻人喜欢,这剧有点特别”。真正让我惊讶和兴奋。
《人民的名义》剧中涉及贪腐官员官至高层,一个大省的“半壁江山”都陷入贪腐。作为一部在新时代、新形势下的反腐作品,不仅写出了当下反腐斗争的复杂性、艰巨性、多面性,更将其提高到了依靠文化、法律、制度进行反腐的“高速路”上。网上看到导演李路说:“电视剧能拍到这个尺度,是国家反腐力度使然。”
我连续追了3天剧,受不了其播出速度,直接在“微信读书”上下载小说读周梅森的原著。用了2天将故事始末看完,意犹未尽,这给我在带给我一场酣畅淋漓的观剧享受的同时,也涤荡了我内心的尘埃。
一名官员被人举报受贿千万元,当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侦查处处长侯亮平前来搜查时,看到的却是一位长相憨厚、衣着朴素的“农民”处长在简陋的旧房里吃炸酱面,当把他带到他的豪宅前时的腿软形成鲜明对比,真正阐述了什么是“人不可貌相”,当看到2亿多现金放在家里没敢花一分钱,却每月给老母亲寄300元生活费时又让人心酸。但看到检察院反贪局长陈海在调查行动中遭遇离奇车祸,让人愤懑。很多官员落马都会忏悔自己是农民的儿子,白手起家,年轻时如何努力、如何奋斗,而功成名就后逐渐忘记自己的“爹”是谁。而这部剧里在抗争年代背过炸药包的老同志陈岩石最为强调的就是,要从人民群众中来,再到人民群众中去,很多官员忘了权力是谁赋予的,忘了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从而走向了不归路。
这部剧里的侯亮平绰号是猴子,这不禁让我想起《西游记》里孙悟空,但此猴非彼猴,面对后台强硬的“妖精”,候亮平赢在了起跑线上,他有“人民”做后盾。正如在网上看到周梅森说的:“我们写出来,不是要让人民绝望,而是要给人民希望,引导人民正确地看待这场反腐斗争。要让人们知道,像侯亮平、沙瑞金这样肩负着反腐职责的同志面对多么大的风险,要让老百姓相信我们。”
十八大后,中央反腐力度之大,行动态度之果决,前所未有,这让老百姓看到了希望、看到了未来。
近期,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和中国纪检监察报同时推出了“学思践悟”专栏,按照上级要求,我认真仔细学习了《学思践悟》里的文章,深感受益匪浅。专栏文章简明扼要、直奔主题、入木三分、发人深思,不矫揉造作、不官话套话,让人耳目一新,又触动心灵。深感职位不高责任不小,我认为纪检干部关键是做到要善于监督和敢于监督,要善于监督,必需懂行,“打铁还需自身硬”,必需全面提升自身能力素质;要敢于监督,必需强化担当意识,要把个人利益得失看淡些,要有精神上的追求。下面谈一下自己的几点体会。
一、加强学习,提升素质
首先加强政治学习,提高理论素养,增强理想信念。纪检干部,执行党的纪律,自己必需对党的理论,尤其是党的宗旨和纲领真学真懂真信,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在大是大非和重大考验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_同志说过:“如果说变质,那么思想的庸俗化就是一个危险的起点。”作为纪检干部,要用党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并嫉恶如仇;真正做到廉洁奉公、履职尽责。
其次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__大以来党风政风不断好转,增量_行为越来越隐蔽,“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要当裁判员,先当运动员。”,学业务,不仅要学纪检工作业务,还要学派驻单位业务,知己知彼,方能监督到位。
二、深化三转,强化监督
中央纪委提出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纪检组长在履行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基础上要认真负责种好责任田,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一方面要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打招呼,健全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处置的预防机制,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另一方面要能办案、办好案,发挥威慑作用,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三、以身作则,廉洁自律
正人先正己,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需率先垂范,做严以律己的表率。一方面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解决“四风”问题,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清清白白做事、堂堂正正做人,进一步增强党章意识和纪律观念,以对党、对国家、对组织、对家人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另一方面要履职尽责,以维护党纪、政纪为天职,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全身心地投入到纪检工作当中去,以开展“创铸树”和“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真正做到“立说立行立改”,对监督执纪,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对群众诉求,换位思考,认真解决;对热点难点,勇于担当,不计个人得失,做一名称职的纪检干部。
近年来,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纪检监察工作在规范党员干部权力运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经济快速发展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湖滨新城纪工委成立五年来,在上级纪委和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探索,积极履职,创新思路,务求实效,四年被市纪委、监察局评为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和案件检查工作先进单位,有三个做法被评为“创新奖”项目,真正实现了有为、有位、有威。
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坚持围绕中心。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供保障、维护政令畅通作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强化监督检查,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手段,强化工作速度、力度和深度, 强力推进项目进展、环境优化、作风转变和效能提升。湖滨新城纪工委不断探索方式方法,用科学的制度、有效的措施、严格的奖惩,保证了中心工作如期高效完成。一是在整体督查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重点事项督查的实施意见》,推行 “双线三制五挂钩”督查机制,“双线”即“一线工作法”和“条线工作法”,“三制”即结果通报制、效能监察制和动态考核制,“五挂钩”即督查结果与政治、经济、荣誉、行风、责任相挂钩,使督查有据可依;二是在督查过程中,出台了《关于加快重点工程建设和重大决策落实的督查办法》,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一月一会办、一月一排名,对连续两次和三次排名末位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实施会议检讨和调离岗位等组织措施,充分体现督查的严肃性、有效性;三是在督查考核上,出台《湖滨新城机关作风效能“倒扣分”制度》,明确对工作推诿扯皮、效率低下、服务态度粗暴等八种行为进行明察暗访,发现一起扣一分,建立部门扣分台账,进行动态考核,最终结果纳入年底目标考核,实行结果五个挂钩。通过不断完善有效督查机制和采取有力措施,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推动了工作顺利落实。
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善于开拓创新。创新是做好工作的不竭动力和源泉。湖滨新城纪工委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勇于实践,以深入拓展工作内容为抓手,不断探索创新方法思路,创造性地开展了一些特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推行帮办服务“计件考核制”,即对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为企业帮办服务的数量进行统计,建立了帮办服务终身制度、帮办服务日志及述职制度、帮办服务考核奖惩制度,有效解决项目帮办服务工作考核难、界定难问题,提高了帮办服务质量和效率,优化了投资环境,受到客商的一致好评;实施征地拆迁补偿“双十”抽查新模式,即对拆迁评估公司的评估结果、拆迁补偿款发放情况的抽查分别不低于10%,有效解决征地拆迁补偿政策落实难、处理难的问题;推行政府采购“三级点检”制,即手续点检、价格点检、验收点检,有效解决政府采购项目量化难、统一难的问题。此外,针对湖滨新城特殊体制,具有建设项目多、资金流量大等特点,建立了“1+-”资金管理监督新模式,即“1”是成立财务监督管理组织,“-”是纳入管理的国有公司、事业单位。成立了湖滨新城会计管理核算中心,核定机构编制,明确职能配置,建立监督制度等,对纳入管理的国有公司、事业单位分别实行会计委派和集中核算,规范了资金用途,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实践证明,应对呈现出的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创新举措,都能发挥一定的推动和提升作用。
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加强权力监督。监督是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重要任务,要坚持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延伸到哪里。一是抓载体。要强化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营造宽松和谐的监督
环境,赢得更多的支持与理解,如在小型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湖滨新城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规定》、《关于规范项目造价预算和招标代理委托行为的通知》等规定,为监督提供了依据和支撑。二是抓深入。要全面清理已有的内控制度,对过时的要废除,对有缺陷的要完善,对出现的新问题要尽快出台新的规范化要求。如针对工程造价方面存在小工程随意造价、工程清单不清等较为突出的问题,湖滨新城建立小型工程招投标“三方制约”体系,即施工方、业主方、第三方机构彼此之间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专门引入第三方机构,成立新越会计事务所,对工程造价、验收审计等实行业务外包,力争公平公正公开。三是抓事后监督。对涉及业务性较强,操作复杂、隐蔽性大,纪检监察机关从表面上难以监督到位的一些领域和项目,采取“跳出监督抓监督”的方法,保留查处权,促使被监督单位进一步增强责任心,效果比较好。
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强化案件查办。惩处是纪检监察工作四大职能之一,更是杀手锏,只有用足用好,增强党员干部敬畏心理,才能保证教育、保护、监督职能得到有效履行。一要拓宽信访渠道,长期设立网上办公举报电话,公布举报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扩大案源。二要坚持有案必查,对群众反映的信访件,均进行及时逐一认真的调查核实,不放过任何可疑线索。湖滨新城纪工委成立以来,共受理群众电话、信件、邮箱举报77件(次)(重复信访数未重复计入),内容涉及工程招投标、计划生育、村级财务管理、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大操大办等方面,初核77件,共立案调查12件,没收违纪款90余万元,挽回经济损失约1100万元,为湖滨新城加快发展清除了障碍。三要注重深挖细查,顺藤摸瓜,发现新案情,及时报告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不错过查办案件的有利时机,力争取得更大突破。在违章建房执法监察中,发现并查处“收钱放建”案件,没收违纪款近10万元,相关人员受到相应处理;在调查群众反映某学校食堂问题中,发现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经过周密组织,多方取证,顺利结案,没收违纪款50多万元。仅此两个案件,挽回经济损失近1000万元,收到了很好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也树立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威慑力和权威性。同时,要充分运用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查找管理漏洞,完善制度和监督,积极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此外,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还必须要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素质,强化队伍建设,维护群众利益,压歪风,树正气。只有这样,才能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才能真正为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近年来,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纪检监察工作在规范党员干部权力运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经济快速发展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湖滨新城纪工委成立五年来,在上级纪委和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探索,积极履职,创新思路,务求实效,四年被市纪委、监察局评为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和案件检查工作先进单位,有三个做法被评为“创新奖”项目,真正实现了有为、有位、有威。
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坚持围绕中心。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供保障、维护政令畅通作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强化监督检查,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手段,强化工作速度、力度和深度, 强力推进项目进展、环境优化、作风转变和效能提升。湖滨新城纪工委不断探索方式方法,用科学的制度、有效的措施、严格的奖惩,保证了中心工作如期高效完成。一是在整体督查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重点事项督查的实施意见》,推行 “双线三制五挂钩”督查机制,“双线”即“一线工作法”和“条线工作法”,“三制”即结果通报制、效能监察制和动态考核制,“五挂钩”即督查结果与政治、经济、荣誉、行风、责任相挂钩,使督查有据可依;二是在督查过程中,出台了《关于加快重点工程建设和重大决策落实的督查办法》,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一月一会办、一月一排名,对连续两次和三次排名末位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实施会议检讨和调离岗位等组织措施,充分体现督查的严肃性、有效性;三是在督查考核上,出台《湖滨新城机关作风效能“倒扣分”制度》,明确对工作推诿扯皮、效率低下、服务态度粗暴等八种行为进行明察暗访,发现一起扣一分,建立部门扣分台账,进行动态考核,最终结果纳入年底目标考核,实行结果五个挂钩。通过不断完善有效督查机制和采取有力措施,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推动了工作顺利落实。
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善于开拓创新。创新是做好工作的不竭动力和源泉。湖滨新城纪工委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勇于实践,以深入拓展工作内容为抓手,不断探索创新方法思路,创造性地开展了一些特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推行帮办服务“计件考核制”,即对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为企业帮办服务的数量进行统计,建立了帮办服务终身制度、帮办服务日志及述职制度、帮办服务考核奖惩制度,有效解决项目帮办服务工作考核难、界定难问题,提高了帮办服务质量和效率,优化了投资环境,受到客商的一致好评;实施征地拆迁补偿“双十”抽查新模式,即对拆迁评估公司的评估结果、拆迁补偿款发放情况的抽查分别不低于10%,有效解决征地拆迁补偿政策落实难、处理难的问题;推行政府采购“三级点检”制,即手续点检、价格点检、验收点检,有效解决政府采购项目量化难、统一难的问题。此外,针对湖滨新城特殊体制,具有建设项目多、资金流量大等特点,建立了“1+X”资金管理监督新模式,即“1”是成立财务监督管理组织,“X”是纳入管理的国有公司、事业单位。成立了湖滨新城会计管理核算中心,核定机构编制,明确职能配置,建立监督制度等,对纳入管理的国有公司、事业单位分别实行会计委派和集中核算,规范了资金用途,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实践证明,应对呈现出的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创新举措,都能发挥一定的推动和提升作用。
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加强权力监督。监督是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重要任务,要坚持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延伸到哪里。一是抓载体。要强化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营造宽松和谐的监督
环境,赢得更多的支持与理解,如在小型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湖滨新城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规定》、《关于规范项目造价预算和招标代理委托行为的通知》等规定,为监督提供了依据和支撑。二是抓深入。要全面清理已有的内控制度,对过时的要废除,对有缺陷的要完善,对出现的新问题要尽快出台新的规范化要求。如针对工程造价方面存在小工程随意造价、工程清单不清等较为突出的问题,湖滨新城建立小型工程招投标“三方制约”体系,即施工方、业主方、第三方机构彼此之间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专门引入第三方机构,成立新越会计事务所,对工程造价、验收审计等实行业务外包,力争公平公正公开。三是抓事后监督。对涉及业务性较强,操作复杂、隐蔽性大,纪检监察机关从表面上难以监督到位的一些领域和项目,采取“跳出监督抓监督”的方法,保留查处权,促使被监督单位进一步增强责任心,效果比较好。
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强化案件查办。惩处是纪检监察工作四大职能之一,更是杀手锏,只有用足用好,增强党员干部敬畏心理,才能保证教育、保护、监督职能得到有效履行。一要拓宽信访渠道,长期设立网上办公举报电话,公布举报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扩大案源。二要坚持有案必查,对群众反映的信访件,均进行及时逐一认真的调查核实,不放过任何可疑线索。湖滨新城纪工委成立以来,共受理群众电话、信件、邮箱举报77件(次)(重复信访数未重复计入),内容涉及工程招投标、计划生育、村级财务管理、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大操大办等方面,初核77件,共立案调查12件,没收违纪款90余万元,挽回经济损失约1100万元,为湖滨新城加快发展清除了障碍。三要注重深挖细查,顺藤摸瓜,发现新案情,及时报告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不错过查办案件的有利时机,力争取得更大突破。在违章建房执法监察中,发现并查处“收钱放建”案件,没收违纪款近10万元,相关人员受到相应处理;在调查群众反映某学校食堂问题中,发现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经过周密组织,多方取证,顺利结案,没收违纪款50多万元。仅此两个案件,挽回经济损失近1000万元,收到了很好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也树立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威慑力和权威性。同时,要充分运用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查找管理漏洞,完善制度和监督,积极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此外,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还必须要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素质,强化队伍建设,维护群众利益,压歪风,树正气。只有这样,才能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才能真正为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从事纪检监察信息工作两年来,我的总体感受是:信息工作为我提供了学习进步的桥梁、努力拼搏的平台、展现成绩的机遇;从事信息工作付出了更多艰辛,但个人得到了锻炼提高,感悟自然也更深刻;工作中,曾经有过懊悔,有过辛酸,有过失落,但更多的是兴奋,是激动。用一句话概括就是:“痛并快乐着”。下面我将个人一些肤浅的体会向各位领导作个汇报,希望予以斧正。
一、多管齐下,筑牢信息写作素质基础
1、培养兴趣,在寂寞中坚守阵地。一位领导曾经用三句话概括信息工作的特点:蕴含着智慧,饱含着艰辛,凝结着心血。面对信息工作这件苦差事,要有宽广的胸怀,淡泊名利,甘坐冷板凳,做“幕后英雄”;要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忍耐,特别能战斗;要耐得住寂寞,学会自我调节,不能急于求成,心浮气躁,更不能得过且过,应付敷衍。
2、注重学习,在理论中寻找真谛。有人说,学习是信息工作的活水源头,从事信息工作,学习是一项硬任务。这点我有深刻体会,记得刚从事信息工作时,想得比较简单,不就是写几段小“豆腐块”嘛,把工作讲明白、说清楚就行了。后来才发现,还真不是这么回事,没有深厚的理论知识 积累,就把握不住政策导向,有些话凭着感觉说,有时只是几个字的差别,结果就不一样,一不小心就会出现错误,马虎不得。
3、关注热点,在动态中把握主题。信息工作被形象的比作领导决策的“情报部”、掌握工作的“显示屏”、把握大局的“晴雨表”、发现问题的“预警器”。比如形象生动,客观准确反映了信息的重要作用。信息的价值就在于问题把握准不准、理解认识深不深、建议措施可不可行。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围绕反腐倡廉工作大局和领导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站在全局的角度,用领导的眼光观察、思考问题,抓住本质,提出思路和方法,发挥信息工作的决策作用。
4、善于借力,在沟通中整合资源。“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从事信息工作必须善于借力,合理调配使用资源。纪检监察信息涉及工作的方方面面,必须协调好各种力量,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一方面,加强与委局各室的配合,充分发挥其业务优势,围绕重点课题,配合搞好调研,联合攻关,共同撰写信息。另一方面,注重依托外部资源,加强与县委办、组织部等单位的沟通交流,善于寻找和发现信息点,做到资源共享。
5、正视问题,在创新中实现提升。创新是信息的生命,要用创新推动信息工作。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探索新理念,研究新方法,超前研究、超前思考、超前谋划,善于发现和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办法,推动亮点工作。要敢于提建议,敢于正视问题,敢于指出新事物、新运行机制过程中的缺点和不足,敢于质疑不适当的做法,提出新思路。
二、千锤百炼,打造信息写作精品工程
1、提炼主旨,凸显信息的“魂”。一篇好的信息,必须主旨明确,意义深远,能凸显信息的“灵魂”。一是要突出特色,只有具有特色和亮点的信息才会有卖点。二是要抓住重点,只有抓住当前重点工作和领导关注点的信息才能够引起领导重视,才会有价值。三是要找准结合点,只有反映出当前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并且有分析,有措施的信息才能“适销对路”。
2、语言生动,传递信息的“神”。 语言生动,才有可读性,才能传神,所以,提炼信息的语言十分重要。一是语言要朴实,纪检监察信息的内容要朴实无华,恰当的运用群众的语言将更有说服力。二是语言要精炼,信息语言要通俗易懂、言简意赅、开门见山。三是要有丰富的事例。尽量用事例和数据说话,使人心服口服。
3、选好标题,抓住信息的“眼”。 俗话说“无题不成文,题好文一半”,一个好的标题,能吸引读者眼球,引起读者注意。一是信息标题要贴切地概括信息主题和思想,要结构完整、概括全面,使人看了标题,就明白全文的内容。
二是信息标题要突出新意。信息标题要千锤百炼,提炼出特点,使人眼前一亮,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三是信息标题要言简意赅。用最少的文字表达最大的信息量。总之,拟题时要善于比较、分析、挖掘、锤炼,把握事物的新特征,给人以新鲜感。
4、内容真实,体现信息的“质”。质量是信息的生命线。县委、纪委书记吴琼要求我们要在“敏、快、新、准”方面下功夫,提高信息的质量。“敏”就是信息工作要有高度的敏感性,要站在大局的高度,善于用超前的思维和敏感的意识,研究新情况,捕捉新信息,超前预测和研判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快”就是信息工作要注重时效性,要快速捕捉信息,迅速上报信息。重大信息和突发工作信息必须12小时内写作完毕,并按照规定程序上报;“新”就是信息宣传要创新思维,创新写作形式,用独特的视角,独到的见解,挖掘信息的内涵,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新、人新我特”,要善于抓住工作的亮点。“准”就是信息工作要做到内容准确,事实客观真实,表达方式准确无误,文体格式正确。
三、苦中作乐,在信息写作中提升境界
回顾从事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的这两年,我曾因找不准自己的定位而犹豫,因演不好自己的角色而失落,因得到认可而满足,因取得成绩而喜悦。在从事信息工作的过程中,我收获了很多,值得我用心去体味。
1、体味厚与薄的关系。刚从事信息工作时,由于情况不熟,脑袋空空,每写一篇信息总要查阅大量的资料,慢慢地,办公桌上的书籍材料就积成了厚厚的一摞。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和积累,我对纪检监察工作了解得越来越全面,掌握的基础材料越来越丰富,脑子里装的东西也越来越多,再去写信息就可以“拿来主义”,直接从自己的大脑里获取素材、提炼观点,写信息用的参考资料也渐渐变“薄”了。我觉得,从事信息工作,就是一个“厚积薄发”的过程,就要不断地学习,不断地积累,使自己厚实起来。如果每天都能够坚持学习政策法规、剖析典型信息、研究写作技巧,那么时间越长,功底就会越厚,写起信息来自然就会驾轻就熟、得心应手。
2、体味退与进的关系。信息工作说到底就是服务工作,为中心和大局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工作顺利开展服务。当领导在台前部署指导时,我们退居幕后,收集信息,出谋划策;当别的同志在一线冲锋陷阵时,我们退到后方,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更好地开展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在别人看来,信息工作往往“退”在二线多,“进”在一线少,但我认为这种“退”退得坦然、退得有价值,是“以退为进”。当然,我们也有主动出击、锐意进取的一面。对工作的未知领域,我们总是提前介入,最先研读上级政策、本地实际、外地经验这“三本书”,作出理性的分析和科学的论断,找准工作方向;对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我们都及时深入调研,跟踪了解情况,掌握最真实的第一手资料,拿出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方案,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3、体味苦与乐的关系。信息工作是个“苦差事”,每天的工作不是下基层了解情况,就是坐在办公室里“爬格子”,每天对着电脑“说话”,把自己的思想、观点,通过键盘来表达。在别人看来,我们大多默默无闻,但我们的思想却总是在不断地迸发新的火花,用笔杆子表达着对事业的无悔追求。我们每天都在思考、创作,最后能被别人看到的往往只是薄薄的几页纸。但这里面却凝聚着我们的心血和汗水,我们也在苦干中享受着快乐。当编写的信息引起领导关注时,我们在忙碌中笑了;当编写的信息被上级采用时,我们在阅读中笑了。只要我们的几页纸能够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能够对工作有所帮助,再苦再累我们心里也甜。
4、体味失与得的关系。干好信息工作必须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文字工作本身就要求有一个相对清静的环境,以便能够沉下心来进行思考和创作。工作中我们抛头露面等“风光”的事不多,大部分时间是在读书看报、学习文件、研讨文章。所以,有人形容信息工作者是“沙漠中的骆驼”,只知道负重前行。但从另一个角度讲,我们在前行中所收获的,是别人所难以拥有的。信息工作有着全面接触纪检监察业务的机会,有效利用这个平台可以得到快速成长。信息工作者既是纪检监察战线上的“苦行僧”又是“弥勒佛”,坐着冷板凳,唱着丰收歌。我们可以在信息、文字的海洋里畅游,在探索、研究的过程中收获,用工作丰富自己,用思想推动工作。在这个岗位上,可作可为的太多太多,要想有所收获,只有上下求索,用自己的智慧和汗水去唱响一曲曲赞歌。
参加集团公司的法律培训对于我来讲是一次非常难得的学习新知识的机会,因此我倍感珍惜。在这学习的一天时间里我不仅学到了法律意见书的写作,公司法务人员如何利用好外部律师以及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等具体的知识,同时更重要的是我认识到了我们公司法务肩负的责任。
接下来我就对学习到的三个方面具体知识进行一个回顾。上午的第一堂是德恒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袁凤带来精彩的授课,内容主要是关于企业法律意见书的写作。袁律师首先谈到法律意见书的写作对于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来不仅是非常基本的一项技能,同时她也指出这需要长期的积累和沉淀。但是这并不意味这没有捷径可循,袁律师给出的建议就是对于基本的格式要有完整的了解和掌握。
山东省国资委就此专门出台过《关于国有企业法律意见书的书写指导意见》其中明确规定了完整的法律意见书的基本格式包括:1.标题2.主送对象3.正文4.附件5.落款。同时也指出一个有说服力的法律意见书必须要有以下的内容:1.事实分析2.材料分析3.法律依据4.法律论证5.结论性意见或建议6.相关事项的附带说明。
而对于写作要求她提出(一)主旨明确(二)标题恰当(三)逻辑结构良好。要做到胸中有沟壑,基本逻辑结构是事实概要—当事人目标—分析与建议—结论。(四)遣词造句要简约,准确,使用法言法语和特定表达方式,杜绝使用主观性的语言和猜测。(五)事实清楚。对事实进行采集、整理、分析和阐述,对法律思维和写作都非常关键。
(六)法律适用准确。它是法律文书成立的前提和基础。她给出的建议就是要充分利用各种检索工具小心谨慎进行求证,也可以咨询发文机关、咨询专业人员以及寻找相同案例。在授课的过程中袁律师始终通过列举大量实例使得这些知识变得容易理解,对于我确实是受益匪浅。
第二节课是由德恒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资深律师邓亚岚来讲授。题目是《公司法务人员如何利用好外部律师》,邓律师的讲授风格是很亲切和接地气。开场就和大家聊起了自己一路以来的学习和成长经历以及寻找与我们的共同点以拉近与大家的距离,调节课堂相对沉闷的气氛。
首先她谈到我们必须要有这样的认识,那就是公司法务人员和外部律师其实是相互依存的一种关系,双方的目标一致都是为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防止出现可以避免的法律风险。其次她比较了公司法务人员和律师的各自特点。公司法务人员的优势是:忠诚度高、成本偏低、熟悉企业、沟通方便。外部律师的优势是:见多识广、多角度分析、客观中立、专业精神。再次,她指出公司尤其是国有企业法务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是:1.法务人员的低位比较低,企业领导层的法律意识还不够。2.待遇不够好,留不住人。3.人数少,规模小,责任分工不明确。
接着她提出有效解决的方式就是要内外互补,形成良好的合作模式,构建公司法务新格局。这里分为了几个阶段,初期外部律师和公司是一个选择和被选择的关系,这取决于领导的作风和价低则得的市场导向;期中双方在取得相互信任以后就是合作互补的关系。法务人员可以在合同到期前或每一个项目完成以后对律师的工作进行总结、考评和监督。律师对法务工作提出优化改进,提出意见建议;最后,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双方持续负责。同时邓律师举了交通建设集团的从破产边缘到现在发展态势良好的真实事例表明公司的发展壮大是与法务人员水平的提升是呈正相关趋势的这样一个容易被忽视的事实。总之,听了邓律师的讲课我更好的理解我们法务人员和外部律师需要相互理解,高效协作,既是对企业的负责,也是更好完成自身工作的现实需要。
下午是由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主讲。主要是讲授关于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知识。他首先向大家指出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接着又依次对这三个方面的权利规定及保护措施予以详细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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