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
登录深圳住建局保障性住房轮候页面进行申请,并填写对应的信息,然后打印申请表,预约受理窗口办理
二、审核
申请人携带材料到预约的办理地点提交材料,并领取《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备案回执》,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应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此环节即到即办
三、认租
当深圳住建局或各区住建局发布认租的时候,申请人就会收到短信,然后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
四、公布名单
政府部门会根据轮候排名,发布入围认租名单、候补入围认租名单、递补认租名单和选房时间,若名单没有任何问题随即进入下一个环节
五、入住
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时间前往规定地点办理选房和入住手续,办理完毕后即可入住
注意事项
办理是即办且免费
一、申请
登录深圳住建局保障性住房轮候页面进行申请,并填写对应的信息,然后打印申请表,预约受理窗口办理
二、审核
申请人携带材料到预约的办理地点提交材料,并领取《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备案回执》,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应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此环节即到即办
三、认租
当深圳住建局或各区住建局发布认租的时候,申请人就会收到短信,然后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
四、公布名单
政府部门会根据轮候排名,发布入围认租名单、候补入围认租名单、递补认租名单和选房时间,若名单没有任何问题随即进入下一个环节
五、入住
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时间前往规定地点办理选房和入住手续,办理完毕后即可入住
注意事项
办理是即办且免费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一般分为五个步骤,具体如下。
1、轮候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网上填写《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并预约前往现场提交材料进行申请。
2、信息公示
申请人通过审核后将进行信息公示。
3、结果查询
信息公示顺利结束后,申请人即可通过轮候结果查询平台查询是否进入轮候名单。
4、认租申请
待公租房配租公告发布,符合条件和排位次序的申请人即可进行选房认租申请。
5、名单公示
认租申请结束后,名单将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被发现不符合资格的将失去认租资格。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