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3年到2007年,余华在不断的自序中完整着自己。1993年写下的《活着》在二十余年后的今天看来,跨越了时间的障碍,顽强地活着。
深夜读来,数次忍不住泪流。明明是作者精心的摆布,但读来却穿越了每个文字的阻隔,直逼人心。相较于时下轻飘飘的煽情、赤裸裸的炫技,余华的文字是让人感觉不到技巧的,命运的厚度与沉重已足够撑起整个故事。情感本就重得摧人心肝,还何须再去“煽”?
我们能做的已经不是旁观与审视,而是站在福贵一家人的茅屋里,和他们一起笑,一起哭。这是很奇妙的视角,你清醒地知道自己是谁,但在阅读的每个瞬间却又身不由己地被卷入其中浑然忘我。正如余华在2007年的自序中所言,当他以旁观者的视角来写这个故事的时候,困难重重,可是当有一天突然以第一人称来写这个故事的时候,突然顺畅无碍。冥冥之中自有天意。这仿佛也是一个奇特的隐喻,这个故事必须让我们进入、替代。
福贵的一生绝不是他自己的一生,《活着》是每个人活着的象征。尽管我们可能没有福贵的苦痛、没有福贵的欢乐,但是,每个人只要活着,就必然要经历他(她)自己的悲欢。
徐福贵的前半生可以说是自己造的,本来是地主家的少爷,赌嫖俱全,倾家荡产。可是从败家之后的每一步,似乎就走进了命运的魔掌。福贵的后半生可以说真是无奈。去给母亲请郎中时被抓了壮丁,后来又经历三反五反,大跃进的穷困难捱。儿子死于人祸,妻子死于疾病,女儿难产殒命,女婿事故身亡,的孙子也意外送命。
在死亡面前,人的渺小无助就像福贵面对医院那个小房子时的恐惧和无奈,这就是命运,或者说叫宿命。在这样庞大的力量面前,人是微不足道的。但是,福贵仍然要乐乐呵呵地活下去。余华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福贵和老牛相依为命,一样黝黑,一样衰老,但是,老人依然用“粗哑却令人感动的嗓音”唱着歌谣,自鸣得意。故事的开篇,老人吆喝着“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老人这时候“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这时我们尚不知情。到了故事结尾的时候,当老人再数出这一个个名字的时候,悲喜在那一刻汹涌而来,不可断绝。
余华说:“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福贵的一生抑或每个人的一生,是窄如手掌,还是宽若大地,冷暖自知,无人得晓。
我总以为一个人与一本书的邂逅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缘分,也许拨开书页,看到的是致一的文字,
然而这些呆板的墨色下掩藏的却是一个真实的活生生的灵魂,这个灵魂时常躲闪,但亦毫不羞怯地袒露着。其深浅难以以厚薄而论,因为它们载负的无不是思想的洪流。我时常想着一本书的力量,纯粹的文字却冲击人的视听感受,如海浪般震撼心灵,撞击思想,潜入意识。
《活着》就是这样一本有生命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了《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待——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后。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刺目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似乎是悲哀,是一抹浓重的`叹息,又仿佛一阵热烈的律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书中,随着福贵悠长的笑,娓娓道来他的一生。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到终于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在跨越抗日战争、内战、饥荒、大跃进、文—革……的年代里,他死里逃生,而家庭却被命运肢解。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终于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悲剧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在书里作者与读者一样是一个聆听者,他没有评论,甚至没有一声短短的叹息,他只是呈现着,但他想说的都悠悠地说了。
回味的时候,我常常惊讶,这仿佛是看见一绺极纤细的发丝被—逼迫着承受千万斤的重量,然而它却没有断。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赖,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后,白嫩嫩的,却剩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剩下人生存在的唯一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著地活着——已成为一个唯一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最好的肯定与颂赞。至于幸福或不幸福,我们无法断言,也许在旁人的眼里,福贵的一生是苦苦煎熬的一生;但在他自己,也许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贺拉斯说: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的生前,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
暑假里,我在妈妈的推荐下,读了余华的《活着》。
小说以“我”一位旁听者听一位老人讲述他过去经历的形式展开,老人用平静的口吻讲述了他自己充满悲剧色彩的一生。老人叫富贵,年轻时是一个地主少爷,经常在城里吃喝嫖赌,无所顾忌的胡闹很快让他倾家荡产,变成了一文不值的穷光蛋。他从此一蹶不振,日子越过越穷苦,但厄运总是追随着他的脚步。他的父亲在从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一头栽入了粪坑;为生病的母亲到城里买药时,他自己被抓壮丁,饱尝颠沛流离、飘无定所之苦之后,终于死里逃生,回到了家,但母亲已病故;儿子在一次意外的采血事故中被冷漠的医生夺去了生命;女儿凤霞因为一次高烧,失去了说话的能力终于长大成人却死于了难产;妻子家珍死于软骨病;女婿二喜死于工地的事故;死神连他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都不肯放过。身边的亲人一个一个相继死去,他亲手埋葬了父亲,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四十年后,他仍然活着!并买了一头老牛,取名“福贵”,与它相依为命。
看完后,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着是我,我会不会继续活下去。想起初一时我们学过一“凡是人间的灾难,无论落到谁头上,谁都得受着,而且都受得了。”在这个世界上,的确每天都在发生着灾难。当灾难没有落到我们自己头上时,作为旁观者,我们往往不敢设想这灾难落在自己头上怎么办。但事实上,一旦这种情形发生,你就必须承受,往往也就能够承受。
在我们老家对面有一个老公公,已经风烛残年了。每次我回老家,总能看到他一个人坐在墙角晒太阳,安静平和。妈妈曾告诉我,这个公公苦难的一生,他的父亲在他小时候被抽壮丁就再也没有回来;他的弟弟在刚好成年时因受不了生活的痛苦上吊而死;他有两个儿子两个女儿,小儿子在一次晚自习回家时不慎掉到万苍初中前的溪里淹死了;大儿子儿媳雷雨天气时在野外割麦被电死,留给他们一个10岁的孙子;他的妈妈伤心绝望一病不起,离开了他;后来妻子也因痛风去世。两个女儿远嫁他人,这个公公历经磨难,带大了他的孙子。听完后,我想这简直就是现实版的《活着》,看着祥和的老公公,我肃然起敬。活着,才是道理。活着,才有希望。
记得中国达人秀里的无臂钢琴师刘伟也曾经说过“要么赶紧死,要么精彩的活”,表达了他对生命的深刻感悟。无臂的他16岁学习打字;19岁学习钢琴,一年后通过了七级钢琴考试;22岁挑战吉尼斯世界记录,一分钟打出了233个字母,成为世界用脚打字最快的人;23岁不仅成为中国第一个达人,而且还登上了维也纳金色大厅舞台,让世界见证了中国男孩的奇迹。他还用双脚敲打出来的自述传记《活着已值得庆祝》,诠释了精彩的活着。活着才是硬道理,并且要有尊严地活着、要有价值地活着……
人生在世,活着,才有希望。
我想正如余华在自序中所言,如果用第三人称视角来讲福贵的故事,他的人生除了苦难就是苦难,但余华选了第一人称视角讲福贵的人生,就不只是苦难,反而会让读者收获很多感动、感悟以及活着的信念而不只是感伤。
福贵的一生,是命运的意外不断降临的一生:年轻时候吃喝嫖赌赌没了家产,气死了爹,怀孕的妻子也被丈人接走。但即使没读到家珍带着半岁的儿子回来,也知道她必然会回来的。虽然作为新时代的人,看到家珍明知福贵吃喝嫖赌却从无怨言甚至有孕在身劝福贵回家还被打且要一个人走很远的夜路回家,会有些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感觉。但那是时代的印记。家珍是福贵前世修来的福,若是没有家珍,福贵也许很早就失去了活着的意义。
看完很感慨,福贵家的意外一个接一个,余华总是用看似轻描淡写的笔触在写死亡写意外。幼时机灵可爱的凤霞因病聋哑,曾被送给他人,好在福贵下定决心再穷也要一家人在一起她才得以回家。因聋哑无人提亲的她羡慕着别人的出嫁,终于等到了偏头二喜。她与二喜成婚住在城里,被邻居接纳,很快怀上了自己的孩子。新生命的即将到来,使得《活着》充满了希望。但意外随着新生命的到来还是发生了。凤霞的.一生就此结束。县长女人生孩子大出血逼着十二三岁的孩子献血来救,而凤霞只能如她那被抽干血的弟弟一般躺在停尸房了。
有庆会在姐姐被送走的时候宁愿自己不上学也要姐姐回来,会一天跑四趟只为了可以割草喂羊,会把比赛后老师给的糖分给家里人,也会在知道献血可以救人的时候努力站到前面。可这世界最终没善待他,他拯救了别人却牺牲了自己。就那么个十二三岁的孩子,被抽血致死。看到这里的时候我在公交车上坐过了站,心里在咒骂着医生、县长、县长女人,也在咒骂着那个依然官本位黑暗的时代。
二喜宁愿不要儿子也要保凤霞,但命运还是夺走了他的凤霞。他只得背着儿子继续活着。记得印象深刻的一句“别人都是看着孩子长大,他却只能感受儿子的重量”苦根有重了。即使到现在,也有些人会因生活的重担无奈缺席孩子的成长。可惜命运不止夺走了凤霞也夺走了他的生命。
苦根原本是个被父亲宠着的孩子,却在尚不懂得死亡是何意的年纪,就失去了父母只能随着外公长大。他小小的年纪也会懂得心疼外公,在筐里醒来会抱着两颗菜问外公“这样有没有轻一点”。苦难逼着人成长,以前的苦根是那个说着“我不管你的命,我只要麻雀”的孩子。
福贵的一生是幸福的,是因为有家珍、有凤霞、有有庆、有二喜、有苦根,还有一头叫福贵的老牛。即使这些人都只陪了他一程而已,他已经十足幸运。甚至,有时候我会觉得福贵不配得到这些美好,想起福贵年轻时候的放荡形骸,正应了那句“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但转念一想,也许都是命。家珍、凤霞、有庆、二喜、苦根有他们的命,他们也是福贵的命。
悲剧就是把美好揉碎了给人看,也揉碎了人心。
活着或死亡,都是一个年轻的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一本薄薄的书,让我只用一两天就能看完的书,带给我的感动和思考却一直持续着。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而又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的动荡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的人亲近的人还陆续死去。在他的一生中,不知失去了多少东西、金钱、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的老牛与他为伴。但尽管这样,他还是友好地去面对这个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似乎都变得那样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也能平静、清醒地去重新认识所有的事情。
而读到家珍的死去,这是我看到所有生离死别段落中,最宁静,也是最真实的一段。我想,人活一生,总会承受这样或那样的打击,而多年以后,经过岁月的历练,沧桑的经历,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了,我们又是否可以面对着那些伤痛的记忆娓娓道来呢?
这个世界的却有些不公,有人生来就可以享受无尽的荣华富贵,而有人却要像福贵一样,面对黄土,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而面对这样的不公,我们终要在内心去寻找思想上的解脱,平衡理想与现实的矛盾。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经历,我只希望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去选择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地去实现它的价值。
年少的福贵是真的荒诞不堪,吃喝嫖赌样样不落。私塾先生说他准是二流子,福贵他爹也说他是无可救药,他娘说他是上梁不正下梁歪。
富贵的媳妇家珍怀着他七个月大的儿子,福贵也不忌讳用言语糟蹋她。逛完窑子还带着妓女向他岳父请安。后来,福贵染上赌瘾,他爹打他,他把他爹推到墙角,甚至拳脚相向。
许是他太过浪荡,赌博赌红了眼,赔光了家产。他爹一头磕在了石头上,丢了命。他媳妇也被他岳父八抬大轿接了回去。福贵除了他娘和四岁的女儿,变得一无所有。
一连串的打击,没有将这个昔日不学无术的富家公子打击的一蹶不振。相反,他建了一间草屋,换上麻衣,下地种田,养活母亲及女儿,等待着妻子。
半年过后,他妻子家珍带着半岁的儿子回来了。家珍是小姐出生,细皮嫩肉,没有做过粗活。但福贵沦落至此,她也甘愿与他同甘共苦,一起撑起这个家。
在一次福贵母亲生病时,福贵进城找大夫。被一个国民党的连长强行抓去当壮丁,在共产党要打到眼前时,连长逃走了,福贵等幸存者被共产党带回,共产党给了他们盘缠放他们回家。青年的福贵在枪林弹雨中解放归家。他的母亲病死,女儿聋哑,儿子完全不认识他。
回家没多久,土地改革就把买了他家地的龙二给害死了。福贵吓得心底发寒,暗自庆幸。也想明白了人各有命。
后来有庆长大了,为了让有庆上学,福贵和家珍把女儿凤霞送了人。而凤霞去了又逃回家,福贵却是咬牙将女儿留在家中。儿女本就
是父母的心头肉况且他本就亏欠女儿良多,哪里忍心再将女儿送走。再后来,福贵又经历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大炼钢铁,人民公社解散,又遇上了荒年。家珍又得了软骨病,日子一天比一天难过。眼看着日子熬了过来,家珍的病却一天比一天。自古福不相依,祸不单行,有庆给产子大出血的女校长输血被抽干了血而死。福贵本打算找人拼命,可校长的丈夫是和他当年一起枪林弹雨的春生。春生当年参加了共产党,解放后被任命为县长。他们之间同生共死的情谊让他对春生的怨恨减轻了。
中年的福贵只剩下了凤霞一个女儿。凤霞和二喜结了婚也算了了福贵和家珍的心结。
日子还没有安定下来,城里就闹起了文化_,春生风光了一阵,却被红卫兵逼得上吊而死。福贵唏嘘的同时,也明白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反倒赔了自己的命。
凤霞怀了孕,可幸福的日子向来短暂。凤霞生产一脚踏进了鬼门关。家珍活了这么些年,跟福贵受了这么多苦,在女儿死后终于熬到了头。
福贵和二喜一起抚养着女儿的儿子苦根。二喜为了儿子拼命工作,却在工地上丢了命。苦根就靠福贵一人拉扯到七岁,可苦根本就是个命苦的娃,福贵的一时倏忽让苦根丢了命。
身边的亲人一个接一个由福贵亲手埋葬,福贵成了真正的孤家寡人。
福贵的一生经历了中国近代最动荡的时期,从福贵的一生可以反映出那个年代劳动人民生活的艰辛。在福贵的身上悲剧总是接憧而至,悲痛压抑的令人无法喘息。在经历大起大落后福贵的生活趋于平静,在失去所有亲人后,他的生活本应是孤独的,可他并不寂寞。福贵的精神意志获得了最后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