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看完了钱钟书的《围城》,心里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我感觉《围城》好像不是小说,章与章之间一点联系都没有,甚至即使跳着读,也能知道文中的主要内容。不过,幸亏我没有跳着读,要不然就会漏过许许多多有趣、精彩的地方,就会捕捉不到钱钟书大师的风采。
小说里说方鸿渐的婚姻就像围城,他迈进了就想出来,没进去前却有拼命的想进去,在克尔恺郭尔《非此即彼》中的一段话,恰如其分的反映《围城》中方鸿渐的婚姻,乃至当今社会人类的婚姻,这话是这样的:如果你结婚,你就会后悔;如果你不结婚,你也会后悔;无论你结婚还是不结婚,你都会后悔。嘲笑世人愚蠢,你会后悔;为之哭泣,你也会后悔;无论嘲笑还是痛哭,你都会后悔。信任一个女人,你会后悔;不信任她,你也会后悔。吊死自己,你会后悔;不吊死自己,你也会后悔。这就是一切哲学的总和和实质。
方宏渐,有一种见到美女就啥都望了的混小子,但,他也有好的方面,例如:语气诙谐且具有讽刺。钱钟书老前辈的这本书就恰好的影射旧时中国有关,杨降就说过“钟书的《围城》就与他自己挂钩……”在这部书中,钱老的这本以“优美”的讽刺手法,照亮一代或数代中国人。
对于书中的某些场景和表现手法更是深有体会。
凡是读过《围城》的人,都会对文中作者那生动有趣的讽刺记忆犹新,赞不绝口。文中出现的人物,除了唐晓芙外,剩下的人都可怜的被钱钟书那深厚的讽刺功力折磨了一番。其中,较有意思的就要当数范小姐了。听说汪太太给她做媒,正求之不得,但又故弄玄虚,还在背后怀疑孙柔嘉,假得不得了。汪处厚夫妇请吃饭,她五点钟才过就到汪家,还说不好意思,她自己比谁都急,把自己涂得花枝招展的,想尽可能地吸引赵辛楣的注意。见过辛楣以后,正像文中所说那样“像画了个无形的圈子,把自己跟辛楣围在里面,谈话密切得泼水不入”。而且,范小姐像夫唱妇随似的赵辛楣说这闷,范小姐就说:“可不是吗?我也很少谈得来的人,待在这儿真闷。”赵信没有说他崇拜草鱼,范小姐又抢着说:“赵先生,我真高兴,你的意见跟我完全相同。”在回去的路上,她几次设法要把方鸿渐、刘小姐支开,留下赵辛楣和她两个人走。她一会儿说桥太窄,让辛楣陪她走河底;一会儿说忘了手提包,让辛楣陪她回汪家去取,使范小姐的性格跃然纸上,十分有趣。李梅亭在赴三闾大学的路途上所表现出的吝啬心理也很精彩。启程时,他抢着买低等船票,明明是为了自己省钱,说自己为了大家而受点苦,受点累,以骗取别人的好感。路途中,他舍不得使自己的新雨衣,找借口用孙柔嘉的伞。他带了一木箱药品,准备在内地的学校卖个好价钱,没想到,孙柔嘉居然生病了。这时,他也不肯给孙柔嘉仁丹服用,因为一包仁丹开封后就卖不到好价钱。但如果不给药,就博不得同伴的好感,于是想出用鱼肝油丸来代替仁丹的主意。因为鱼肝油丸虽然比仁丹贵,但已开封的药“好像嫁过的女人减了市价”,就不值钱了。他万万没想到,吃了鱼肝油丸的孙柔嘉,不但没有好,还是病情加重,使人们不禁怀疑起李梅亭。钱钟书对其他人的讽刺也很精彩,就不一一说了。有兴趣的同学不妨自己看看《围城》,你或许会发现更多令人忍俊不禁的地方。
对于本书的男女主人公,我的脑海中方鸿渐只是一个玩弄是非、做事没有头脑,毫无原则、经不住诱惑的、可以说是个失败的人。而孙柔嘉虽然看起来小鸟依人,没有什么主见的女人,却是个较工于心计的人,是那种小小的身体里蕴含着强大爆发力的人。在全书的较后,方鸿渐在经历了爱情、事业和家庭的失败后,这样感叹:在小乡镇时,他怕人家倾轧,到了大都市,他又恨人家冷淡,倒觉得倾轧还是瞧得起自己的表示。就是条微生虫,也沾沾自喜,希望有人搁它在显微镜下放大了看的。拥挤里的孤寂,热闹里的凄凉,使他像许多住在这孤岛上的人,心灵也仿佛一个无凑畔的孤岛。我想,这不仅是方鸿渐当时的心情写照,也是他这失败的一生的真实写照吧。另外,我十分感谢钱钟书,因为,它是我看到了当时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虚情假意。书中多次出现了恭维的话,开始我觉得十分看不顺眼,认为在人与人相处的时候,一见面随之而来的就是恭维的话,如果是我听了,绝对不和这个人交往。因为这反映出这个人对我没有一点诚信。但是,我在文中发现了这样一段,令我冷笑:顾尔谦看到了李梅亭的字,不断的夸赞李梅亭一首能写好几体字。没想到李梅亭笑着说:“我字写得很糟,这些片子都是我指导我的学生写的”。当我看到这时,想,看你顾尔谦怎么下台。令我没想到的是,人家顾尔谦脸色没变,说:“唉,名实必出高徒啊!名实必出高徒啊!”。
《围城》的确是本好书,每一次读它我都会有新的感受,好书也的确能让我在忙碌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有一片闲暇的`时光,让自己缓解一下疲劳,使人在心灵上得到解放。
初读《围城》,没觉得有多大意思。但是作为一部名作,定有它的独特之处。抱着这样的想法,我接着读下去,果真,越到后面越有意思。尤其是形象的比喻,幽默的语言,几次自己乐得笑出声来。
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里,或曾有过爱慕自己的苏文纨,或曾有过两情相悦却因误会而分开的唐晓芙。我们对爱情充满了幻想,想着某天相亲相爱、心心相印的两个人,走进婚姻,也能举案齐眉、相濡以沫、白头偕老。
“你的好脾气、大度量,为什么不留点在家里,给我享受享受?见了外面人,低头陪笑;回家对我,一句话不投机,就翻脸吵架。”我们曾经或现在,也是这样,对外人客气,跟家人生气。
婚姻就像一座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生活,不止有诗和远方,还有眼前的苟且。以下总结的更有深度:
从婚姻是“围城”,到最后感慨人生是“围城”。方鸿渐不断渴望冲出“围城”,却又不得不进入另一个“围城”。生活好像故意跟他作对,老是与他自己的想法背道而驰:他不想结婚,但父亲却塞给他一个老婆,却也因“祸”得福,有机会出国留学;他不想得什么学位,在父亲和岳父的催促下,才买了一个假文凭充数;他不爱对自己一片痴情的苏文纨,爱上了温柔伶俐的唐晓芙,眼看就成了,却因为误会分了手;到了三闾大学,他不愿意在履历表上填上假学历,以求心理上的平衡,却受到同样是“克莱登大学博士”的外文系主任韩学愈的排挤;他害怕自己爱上孙小姐,却糊里糊涂地答应了孙小姐的婚事……有人认为这是一部“探讨人的孤立和彼此无法沟通的小说”;也有人认为阐释了生活是荒谬的这一哲学命题;还有人把人物的命运和现实的斗争生活结合起来,认为这种荒谬性是由于他们精神上的围城造成的,只有面对广阔的生活,才能摆脱各种围城的束缚。每一种理解都有道理,这也正是小说的魅力所在。
“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在最后吃。”这是我看钱钟书先生《围城》感受最深的一句话。
前段时光趁着无聊打发时光就把钱钟书先生的《围城》粗略的拜读了一下。看的不是很认真,但是感受挺深的。这几天因为要准备读书交流会,所以又把这本书再次看了一次,两次真的会有不一样的感受。个性是这次我感觉自我从书中得到的更多,可能不太能理解书中主人公的感受,不能做到感同身受,也大概能够明白一点。
第一次读这本书时,印象最深刻的还是这句话“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起初我还以为这只是被利欲占据心灵的表现,之后纵览全文之后,才明白,这句话是出自留洋学生,一个孤高清傲的女子,苏文纨口中说出:她是在感慨感情与婚姻,同时也在领悟那个时代的人生好处……
小说以方鸿渐的生活道路为主线,反映了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生活和心理的变迁浮沉。在感情上,方鸿渐是一个彻底的失败者,在和他有过关系的几个女人面前都是如此;对于鲍小姐,他失败于无力抵抗,对于苏小姐,他失败于优柔寡断,对于唐小姐,他失败于无所行动,对于孙小姐,他失败于没有决定力。虽然说围城存在,但大多数感情的围城都是他一手造成的。但同时,他也是承认自我的失败的,当他拿到了克莱登大学的假学位,却不肯以假乱真,实际上就承认自我做了贼,做人还是强势一点好。
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只是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有着围城,我们都是被困在城中的人,无形的城太多了。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说得如此那般真切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现如今的社会,竞争激烈,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同学朋友之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各种压力压得我们透但是气,我们出生开始就有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能做的不是随遇而安,我们需要反抗,需要去拼搏,与命运作斗争,只有这样,我们的这座围城才不至于是困扰我们,说不定能够变成我们的乌托邦呢!
的确,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都有“围城”,事业,感情,家庭,学习,生活都与这座围城密切相关,看你自我如何取舍。人性本恶亦或是人性本善?这都交由我们自我去探究。
读完《围城》这本书,我深有感触。《围城》讲述的是主人公方鸿渐留洋回国后与苏文纨,唐晓芙之间发生的事以及去三闾大学旅途的经过,在三闾大学当副教授的经历和后来与孙柔嘉结婚的故事。有人说,《围城》写的就是婚姻就像围城,“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也有人评价,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站在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事业也罢,人生的欲望大都如此。总而言之,围城语言幽默,却也讽刺种种社会的不良风气,笑里藏刀。
《围城》这本书是以刻画人物形象为主要描写的。女一号苏文纨曾被这样描写道:”方鸿渐陪苏小姐在香港玩了两天,才明白女朋友跟情人事实上绝然不同。苏小姐是最理想的女朋友,有头脑,有身分,态度相貌算得上大家闺秀,和她同上饭馆戏院并不失自己的面子。他们俩虽然十分亲密,方鸿渐自信对她的情谊到此而止,好比两条平行的直线,无论彼此距离怎么近,拉得怎么长,终合不拢一体“。苏文纨是美丽的,但她不可爱,而我认为女人是因为可爱才美丽的,而不是因为美丽才可爱的。还有方鸿渐,他不算坏,甚至还有些善良可爱老实,但是他迂腐软弱玩世不恭。他的这一性格,反映了当时一部分知识分子的面貌……书中更有许多栩栩如生的形象,希望大家都来阅读《围城》。
以上便是我读《围城》的感受。
读罢《围城》,最爱的自然是唐晓芙,她犹如夏日池塘里的青荷,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活在那样一个时代,那样一个社会,她洁身自爱,不攀高比富,也不愿稍稍俯首,屈低自己的爱情。仿佛在那个时代,那个社会,举世皆浊而其独清,举世皆睡而其独醒。
喜欢唐晓芙,那么自然会喜欢她在书中的一句话。她在拒绝方鸿渐时说:我爱的人,他在遇到我之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我!她不能忍受自己去喜欢一个有过去的人,即使她就喜欢着这个人!不喜欢当下很多人宣扬一生只谈一次恋爱会遗憾;也无法理解那些几个星期换一次男女朋友的人;爱情不该是奢侈品,而应该是必需品。但是这里所说的爱情,绝不会是那些频繁换男女朋友的人所认为的庸俗的爱情,而是绝无仅有的真爱!
从小到大,未曾接触过爱情,并不仅仅是因为父母亲的反对,也是因为从未遇到过一个人,让自己觉得可以一直就这样走下去。我信奉一生一次的爱恋,信奉唐晓芙的从空白开始,信奉那个对的人会在对的时间来到,无需刻意寻找,刻意制造任何机会。而那个人,只要一牵手,你就知道,那是幸福!
方鸿渐自诩深爱着唐晓芙,后来跟其妻结婚时,不也是一样的义无反顾,那算得上什么爱情,唐晓芙爱错了人,幸而并没有屈低自己的爱情!
配得上唐晓芙的,应该是这样一个人,他不一定要多英俊,多富有,多有权势,但是他一定必须没有过去,甚至在被拒绝之后,他也应该为其终身不娶;他必须在思想和行动上一起爱她,甚至愿意为了她放弃一切;他必须保证自己的爱不会因为任何人任何事而动摇;他不只应该让她相信自己,更应该让他相信未来!
围城里还有一段话,甚是喜欢。
拿到一串葡萄,你会从好的开始吃还是从坏的开始吃?按理说,从好的开始吃的人理所当然应该比较乐观,因为他所吃到的每个葡萄都是所有葡萄里面最好的;而从坏的开始吃的人,理所当然应该比较悲观,因为他所吃的每个葡萄都是所有葡萄里面最坏的。但事实却恰恰相反因为从坏的开始吃的人,他还有希望;而从好的开始吃的人,只有怀念。
现实正像吃葡萄,往往有其两面性。你所认定的好,或许恰恰就是坏;而你所认定的最糟的境遇,或许就是希望。所以在你身处所谓的幸福时,你要心怀忧患意识;而在你身处险境时,你要学会看到希望。但更重要的是,你要学会分清是非好坏!
“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这就是《围城》。《围城》并不仅仅是一部爱情小说。它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它的主题和象征是多层次的。
《围城》的象征源自书中人物对话中引用的外国成语,“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小说里说方鸿渐的婚姻就像围城,他迈进了就想出来,没进去前却有拼命的想进去,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围城》从“围城”这个比喻开始,淋漓尽致地表现了人类的“围城”困境:不断的追求和对所追求到的成功的随之而来的不满足和厌烦,两者之间的矛盾和转换,其间交织着的希望与失望,欢乐与痛苦,执著与动摇——这一切构成的人生万事。“围城”困境告诉我们人生追求的结果很可能是虚妄的,这看起来好像很有点悲观,但骨子里却是个严肃的追求,热忱深埋在冷静之下,一如钱钟书本人的一生。他揭穿了追求终极理想、终极目的的虚妄,这就有可能使追求的过程不再仅仅成为一种手段,而使它本身的重要意义得以被认识和承认,使我们明白追求与希望的无止境而义无反顾,不再堕入虚无。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红海早过了,船在印度洋面上开驶着,量是太阳依然不饶人地迟落早起,侵占去大部分的夜。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到红消醉醒,船舱里的睡人也一身腻汗地醒来,洗了澡赶到甲板上吹海风,又是一天开始。这是七月下旬,合中国旧历的三伏,一年最热的时候。在中国热得更比常年利害,事后大家都说是兵戈之象,因为这就是民国二十六年。《围城》是钱先生唯一的长篇小说,也是一部家喻户晓的现代文学经典。有论者认为是现代中国最伟大的小说之一。《围城》内涵充盈,兼以理胜于情,是小说中的宋诗。所谓“围城”,如书中人物所说,是脱胎于两句欧洲成语。英国人说:“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法国人的说法是:结婚犹如“被围困的城堡fortressassiegee,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本书的主人公方鸿渐本来不知道有“围城”之说,然而,当他听人说到“围城”,并且经过
103年前,一个十七岁的少年,戴上那顶众所皆知的白色礼帽,坐进了那辆黄包车。一个小时之后,他用血洗刷这屈辱的土地,曾经沸腾的生命,很快就会变成紫黑色的一片印记,被人踩踏,被人遗忘,然后在某个黎明,终于被雨水洗刷得再也看不出一丝痕迹。
103年后,他鲜血浸染的这片土地,人民不再瘦骨嶙峋,不再啼饥号寒,这里不再有横行的瘟疫毒瘴,不再有成群的苦力和车夫;这里的街道上,不再有那排泄物难闻的味道,这里的食肆,不再被苍蝇包围;这里的孩子们,终于可以上学了,这里的知识与科学,终于得到了尊重;这里的军队,终于不再听命于军阀与外族,这里的旗帜,终于不再是花花绿绿的日不落之旗。
103年前的那个少年啊,我看到了你的笑容,但我也看到了你微微摇着的头,你有些尴尬——你还没有长大啊,还没有学会口是心非。是的,这还远远不够,你不能满意。
103年后的中国,人们摆脱了饥馑,却依然要为保护自己的私产而拼死相争甚至自焚;103年后的中国,街道虽然干净整洁,在背巷里却依然有乞丐和流浪的孩子;103年后的中国,孩子们确实可以上学,但受到的教育却因家产薄厚而大大不同;103年后的中国,知识固然重要,却往往被与生俱来的背景与关系凌驾;103年后的中国,也许有了让人骄傲的工厂和企业,但极高的税率依然在吸着民族工商业宝贵的血液;103年后的中国,人民终于有了自己的军队,而这军队却曾调转枪口,在他们的父母兄弟心中,留下深深的伤口;103年后的中国,这红色的旗帜高高飘扬,旗帜下,却没有高高举起的,个人权利的手。
103年前,你,那个十七岁的少年,当你坐在黄包车里,滑向死亡,当你连那把手枪——你最后的生的希望也失去,你哭了,哭得真难看,哪里像个烈士,倒像个孩子。你闭上了眼睛,你说过:“我闭上眼,看到的是中国的明天。”可不可以告诉我,那是怎样的明天?在浩浩荡荡的反日浪潮中,在动辄百万的进口轿车卷起的烟尘中,在奥运会绚丽的烟火中,在温暖如春的酒店里粉红色的幻梦中,在北川中学的废墟中,在阅兵式上迎面而来的挺拔身影中……请你告诉我,中国的明天,是怎样的明天,因为这纷至沓来的光与影、美与丑、悲与喜、光与影、矛盾与冲突、善良与丑恶,早已经模糊了我的视野,动摇了我的心智,如同千千万万的中国人一样,我不知道如何定义现实,更不知道思考未来的意义,我只知道赚钱,买车,买房……
为什么?为什么你,和那些人,那些长眠在黄花岗的七十二烈士,那些战死在抗日前线的普通农民,那些被酷刑折磨的瘦弱书生……为什么不老老实实地种地?为什么不规规矩矩地读书?为什么不干脆继承家业安安稳稳地赚钱?为什么不去耶鲁大学读书,得到公民身份?天下兴亡,与卿何干,一介布衣,百死又能救中国于水火?在永远闭上眼睛的那一刻,你们后不后悔?你们看到了什么?
闭上眼睛,我认真地倾听,告诉我,103年以前,一个十七岁少年心中的中国,有怎样的明天。
……轻轻的,一只稚嫩的小手在我的脸上抚摸,耳中传来朗朗的读书声和顽皮的笑声,睁开眼睛,孩子们在身边追逐打闹,脸上是红扑扑的童真和顽皮。走出校门,街上的房子有新有旧,倒也整洁,花草没什么刻意摆放的艳丽与华贵,却在这春日散发出淡淡的芬芳。阳光没有遮挡地洒在身上,每一个路过的人都腰板挺直,互相问候,他们眼中不但有自由,还有尊严——不但有免于被外族欺凌的尊严,更有免于被国人倾轧的尊严。
在那黄包车上,你滑向死亡,你哭了,哭得真难看,像个孩子。你闭上眼睛。你又笑了,笑得像个孩子。这一刻,我也泪流满面。我终于知道闭上眼睛的你,看到了什么。
103年前的中国,103年间的中国,有多少人为了这自由,这尊严,永远闭上了眼睛,如同你,十七岁的少年一样?他们说,你们是英雄,是先驱,是勇敢者,是信仰者。
今天的我终于明白,其实,你们,只是想抹去孩子们脸上营养不良的惨黄,只是想拔除赤膊苦力眼中的卑微与懦弱,只是想为啼饥号寒者分一担米,一倾屋。你,你们,只是悲悯,悲悯你生于斯长于斯的人民,竟过得如此艰厄,如此惨绝。
这悲悯,就是最伟大的理想。
这理想,自诞生之日起,就绝不会死去。
“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苏文纨
人人都在一座围城之中,并且无法逃脱他的束缚。书中男主人公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产生的感情纠纷,一次次因自己的懦弱,刚张开嘴,却又欲言又止。自己却毫不知情,自己挣一步步落入孙柔嘉所设计的圈套,最终自食恶果。感情这座美丽的城池,曾使方鸿渐无限向往,但进入之后,却又无奈与城中的无聊。当他离开自己所在的大学时,迎来的却是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等许许多多构成的混杂的围城,使他感觉力不从心,似乎自己正在被一股力量操控着,只能无奈的面对各种生活的压力,却又无法冲破。唯独他对唐晓芙的追求,能看出他似乎有一点想冲破命运囚牢的思想,剩下的只有他对命运的屈服和软弱无能而已。
书中另一位男角色也希望能够进入苏文纨这座围城,他就是赵辛楣,可却又无法离开结婚生子这座城池。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围城,都只是为了一个面子,但也没有人能够冲破城墙,呼吸到城外的新鲜空气,最终只能等待这些封建思想和盲目结合所带来的弊端。
《围城》这部小说,凝聚了钱钟书本人对社会腐败,人们思想封建,老人迂腐,学生傲气的感叹。人生就是一座最大的围城,没有人能够逃脱他的束缚,所有人必定在冰冷的城墙下度完一生,既然无法逃脱命运的控制,那么就看你在城墙下活的是否快乐,生活是否精彩。那些想冲破城墙的人,只会失去生活的意义和生命的价值。
很早以前就听人提起过《围城》,最熟悉的语句自然是那句:“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不仅仅是恋爱婚姻、工作事业,还有学习生活、交友处世,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围城”——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读完《围城》,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文中生动传神的描述。笔者认为,这些精髓需要我们去理解、去意会、去感悟……
“围在城里的想逃出来,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 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 大都如此。” 怀着对这句话以及“围城”的好奇,我读了《围城》这本书。
这本书丰富的文学色彩吸引着我。作者用幽默的笔墨使一个性格鲜明的小人物生动形象的展现在读者的眼前。有人说,方渐鸿是作者本人的真实写照,无论是真是假,对于方渐鸿这个人物,作者的描确实非常到位。作者在人物的外貌描写中可以淋漓尽致的体现出其笔墨的幽默性。但更令我佩服的是作者以幽默的语言讽刺嘲弄一些社会现象,文字顺畅,使人读起来通俗易懂。在写作文笔方面,这本书确实让我受益匪浅。
方鸿渐虽然善良,但又有些懦弱,缺乏原则,甚至还带有一丝玩世不恭的态度,正是因为这种性格,使他身陷“围城”。其实,“围城”都是自己创造的,他想成为大人物,这出发点是好的,但他只想去改变环境,并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在那个时代,作个大人物不容易,必须有高尚的品质和情操,要具备很多优点,而方鸿渐,他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面对自己的欲望,他有些亦正亦邪,正是这种性格,使他身陷自己为自己创造的“围城”。
我认为,做人应该有原则,应该用正当的手段去达成自己的目标,如果这个目标现在实现不了,就只能说明你自身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要多看看自身的因素。如果目标很大,可能自己无法实现,那也不要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要做事,先学做人,如果一个人连最基本的做人原则都没有,是不可能成功的。我觉得,一个人一生最大的成就莫过于学会做人,当自己已是不惑之年时,回想自己的一生,或顺利,或坎坷,但自己问心无愧,这便是一生最大的成就。
《围城》看完,生活却还是要继续的,不要轻易的把自己困在围城里,选择就在自己的手中,这样才不会被束缚住,才可以追求自己的梦。